东港信息社 网站首页 资讯列表 资讯内容

伴郎伴娘醉酒发生性关系后,发现床上多出一男子!构成轮奸吗?

2022-10-27| 发布者: 东港信息社| 查看: 144| 评论: 3|来源:互联网

摘要: 作为黄某的辩护律师,我认为“黄某、刘某无罪”。黄某,刘某作为一对好基友。趁着免费在酒店开车后。半路杀...
快手海外充值

作为黄某的辩护律师,我认为“黄某、刘某无罪”。黄某,刘某作为一对好基友。趁着免费在酒店开车后。半路杀出个程咬金伴娘。根据刑法《第二百三十六条》以暴力、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构成强奸,轮奸罪。对猥亵男性则不构成强奸罪。

这个老刘太坑啦!你就不能回家睡吗,最后把小事弄大了,无法收场,坑了另外两个人。关键是刘某。如果没有刘某出现这事平了,很有可能伴郎黄某和伴娘丽丽在喝酒的时候,两人早已情投意合,小女孩儿都想把自己最美好的留给自己恋人,这是女孩儿人生最大的痛苦,这丽丽真倒霉,化名丽丽,咋不化名小红呢?男的小明,女的小红。叫丽丽的赶紧起诉了,伴娘要真喝酒啊。都是喝水,保护新娘呢,你自己喝醉了,新郎是否也该追责,没尽到酒后责任。



分享至:
| 收藏
收藏 分享 邀请

最新评论(0)

Archiver|手机版|小黑屋|东港信息社  

GMT+8, 2019-1-6 20:25 , Processed in 0.100947 second(s), 11 queries .

Powered by 东港信息社 X1.0

© 2015-2020 东港信息社 版权所有

微信扫一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