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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西灵川县:开展限时购房优惠活动 给予购房款1%现金奖励

2022-10-13| 发布者: 东港信息社| 查看: 144| 评论: 3|来源:互联网

摘要: 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灵川县房地产行业协会微信公号,近日,灵川县人民政府发布《灵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...

  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灵川县房地产行业协会微信公号,近日,灵川县人民政府发布《灵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灵川县“金秋”购房优惠活动的通知》。

  9月20日至10月20日,灵川县将开展“金秋”购房优惠活动,购买灵川县范围内新建预售商品房的购房人,活动期间完成预售商品房购房手续、并缴清相关税费的,给予购房合同总房款1%的现金奖励。

  通知要求,参与本次购房奖励活动,必须在2022年9月20日至2022年10月20日期间签订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(预售)并开具首付款发票,在2022年10月31日前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合同备案且已全额缴纳契税。

(文章来源:澎湃新闻)

文章来源:澎湃新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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