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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南省直公积金:家庭名下唯一一套住房已用于长租,贷款按首套房政策执行

2022-10-03| 发布者: 东港信息社| 查看: 144| 评论: 3|来源:互联网

摘要: 三湘都市报9月23日讯(全媒体记者卜岚)今日,记者从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,提供租赁住房的职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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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湘都市报9月23日讯(全媒体记者卜岚)今日,记者从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,提供租赁住房的职工家庭申请公积金贷款时,职工家庭住房套数可以核减租赁住房1套。

如果家庭名下有2套住房,且已有1套用于长租,再次购买自住住房时申请公积金贷款的,按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。

据悉,购房资格以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《长沙市购房资格确认书》为准,借款人申请贷款时需提供《长沙市购房资格确认书》或《长沙市盘活存量房供作长租房合作协议》资料。

(一审:朱蓉二审:黄京三审:周文博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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